目前退市的股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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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行为之一,应当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准。 按照上述规定,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对涉及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重组方案以及境外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案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除前述情形外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备。

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6年9月30日前经审核未获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清单及2017年12月31日前经备案但未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清单显示,2016年至2018年期间终止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由于涉及的标的资产金额较大、并购方式较为复杂等原因,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项目较多(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同时,部分项目因交易双方协商解除意向协议导致终止,也有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或被中止审查的情况而终止。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自2019年至今,A股市场已相继有5家上市公司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其中包括4宗终止重组项目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又在注册有效期内主动撤销注册的案例。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主动撤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注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鉴于重组方案的推进遇到了无法预期的困难、投资者预期难以实现等因素,上市公司及时撤销注册以终止重组进程;二是上市公司出于战略规划考虑,主动调整发展战略放弃原先拟进行的重组安排。

作为注册制改革的试点领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注册制改革已经进行了初步的实践和探索,在提高核准效率的同时,也通过完善程序设计等方式强化了监管力度与有效性,对于优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生态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当前注册制改革仍在起步阶段,如何进一步提高注册质量并充分发挥市场的选择作用,是注册制下上市公司重组监管面临的主要挑战。笔者认为,未来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自律监管的作用,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中介机构责任将更加明晰,执业标准也将进一步细化。目前,各上市公司的行业特征差异明显,同一行业内的企业规模及经营状况也各不相同。不同的企业在重组的过程中面临的难点及风险点也不尽相同,因此,为切实发挥中介机构的“看门人”作用,帮助上市公司识别风险,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建议,就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合理设定重组条件,让重组方案更加符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还需要加强中介机构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建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冲突或冲突升级。

(二)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促进优胜劣汰。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转型期,注册制改革将进一步加快存量市场的优化整合,由此带来的退市压力将进一步加大。笔者认为,一方面,可以结合近年来监管实践,不断总结退市工作的经验;另一方面,还要继续拓宽退市渠道,健全风险警示制度,明确风险警示情形及其触发条件等具体标准,增强市场出清的有效性。

优质答主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早了,因为目前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因触及退市标准而被实施退市。 而且就目前的交易量来说的话,也没有哪只股票的交易量能触碰到沪深证券交易所规定的50万股和80万股的底线(虽然上交所对上交所上市股票的规定比深交所低,但深圳股市在2016年也降低过);至于股价方面,大部分个股都维持在几块钱左右徘徊,只有一些个别股票由于连续暴跌触发“暂停交易”的条件而导致被ST,不过停牌期间也不会出现持续亏损的情况——这已经属于市场选择的结果了!所以不会出现大面积退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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