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股东是谁?
一、股东是工商注册的法人,这个法人可以是个人(一般只有投资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也可以是企业(注册时使用的法人和营业执照上的信息); 二、股东享有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如缴纳资本的义务,公司经营亏损的补偿责任、税收及风险负担等等 三、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国企改制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消除国企的所有者缺位问题,所以国企的股东必须是能够真正承担所有者职责的资金或资产充足,并有能力对债务承担责任的个人或机构 目前,我国对国有独资企业的股东没有明确限制,但对两个以上的国有资产出资人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新《公司法》则明确规定了“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据此,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国有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必要的资金投入或者债权转为股权的处置能力。这主要是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考虑,要求股东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以供公司运营所需。
2.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包括提供合适的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确保企业运转正常;在资金出现紧张的情况下,能及时筹措资金;掌握一定的市场信息,做好投资和融资决策;制定有效监管措施,防范财务风险和其他经营风险等。
3.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建立和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内部各职能部门的组织架构,形成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
4.应接受必要的监督。包括接受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以确保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以保证其经营行为依法进行;自觉接受股东的监督,保证股东利益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