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是企业或公司吗?
简单的说,不是。 基金会是一种特殊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独立运作的非营利性机构。其基本特征表现为:
(一)基金会的法律属性为民间公益组织;
(二)基金会的成立目的在于从事公益事业,为非营利之事业;
(三)基金会独立运作,具有法人资格。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
(二)有明确的章程;
(三)有必要的机构和场所。 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设 立 申 请 书;
验资报告和出资证明;
章程草案;
住所证明;
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基本情况;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目前设立基金会较容易,条件也不苛刻,因此有很多企业通过设立基金会的方式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基金会与企业的区别在于:一是法人地位不同。基金会是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企业是商事主体,属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范畴。二是设立目的不同。基金会设立的目的在于从事公益事业,为企业成立目的之一就是获取最大收益。三是资金来源不同。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而企业则是依靠生产经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