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的多种形式?
时下,“钱”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有钱能使鬼推磨”,“钱”成为了比权力、地位更关键的因素。以前一直都有贷款,但是以个人的信用作为担保,借一些少量的钱。到了18世纪下半叶,英国的一位律师Thomas Lister发明了一种新的贷款方式——公债。这是一种以国家名义发行的,有偿还期限的贷款。这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有监管和保险的银行信用,虽然这种方式产生于英国,但是实质上是美国发明的。
在北美独立战争时,由于英国对北美进行检查,试图阻断美国向欧洲的贸易,使美国的货币供应减半,为对付因经济萧条而引起的财务危机,美国国会于1790年通过了一项金融改革法典,成立了美国第一银行,这是美国第一家拥有大量资金的全国性银行。它有权签发布告及债券,还有权向交易合伙人收取通行费等。美国第一银行利用这些特权吸引了大量存款,使纽约成为美国的金融垄断中心。
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银行法案,允许成立联邦储备银行。到1933年国民经济复苏后停止运营 。美国历史上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主要依靠的是非正式的制度,而不是正式的金融制度。1894年,一个由企业家埃德温·扬(Edwin G.Young)和金融家杰罗姆·科恩(Jerome H.Cohn)发起成立非赢利性组织“小企业局”。“小企业局”通过给有前景的小企业提供首付款和临时抵押贷款,帮助许多小企业摆脱资金困局,成长起来。
20世纪30年代未期,为反对垄断,美国通过《罗宾逊-帕特曼法》:贷款金额只要超过1000美元,就需要申请许可证,而且发放贷款的公司和贷款人也需要有资质。但是实际执行时,这一法规对银行放贷构成限制,因为银行没有足够的信息来对借款人的资金需求作出评价。
1933年5月2日,当时还只是一个小地方的蒙大拿波托马社区银行尝试推出了符合“罗宾逊-帕特曼法”精神的州内抵押贷款,为那些达不到传统银行要求的小企业提供贷款。
这项贷款性质不同于传统的银行贷款。它不是以企业的资产作为抵押的;而且贷款人不要求了解借款人的具体经济情况,不要求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甚至担保人也不要求有资质。该银行只要求贷款人有良好的信用纪录,以及有可靠的房产用作贷款抵押。尽管这项“迷你抵押贷款”的初衷只是帮助当地的小企业,但是这一方式迅速地成为全国众多小企业贷款的方式。
1937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根据罗宾逊-帕特曼法成立了。它在历史上第一次为小企业提供全国性援助:一是协助地方政府和私人团体提供援助;二是在全国范围组织发展小企业的网络,提高小企业发展的能力;三是保护小企业免遭过度信贷和欺诈。小企业管理局每年对25万小企业发放200多亿美元的“迷你”抵押贷款,为小企业创造了近500万个工作岗位,相当于美国每年新工作的25%。1990年,由于法案修改,小企业管理局获得了批准,可以收购抵押贷款来支持小企业。这样,小企业管理局就具备了抵押贷款公司,银行和贷款服务公司的特性,它不仅可以发放贷款,还可以承担部分投资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