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是不是要改制?
这个新闻出来,一时之间舆论一片哗然啊! 有的说是改革成功了,有的说成是败笔,还有的说完全就是失败,说什么的都有。 我来认真分析下这件事吧——先说结论,我的结论是这次的改制基本上算是失败,对CASC的影响有限,但对商业航天的影响很大。
首先来梳理一下事情的基本经过(按照时间顺序): 1、2017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商业航天企业改革试点方案》; 2、2018年3月底,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宣布对战略新兴产业进行拆分重组并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 4、2018年6月底,中国商业航天第一股——“零壹空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5、2018年7月初,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主导的中国首次商用发射“双曲线一号S”运载火箭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点火升空并将多颗卫星送入太空,发射任务取得圆满成功; 6、2018年7月中上旬,有媒体报道称,中国商飞的母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着手准备分拆商飞至科创板上市,而商飞核心资产商汤科技预计最快于今年底或明年初赴港上市; 7、2018年7月中旬开始,网络上出现大量关于中国航天体系改革的文章,对中国航天科技、航天科工的重组和下一步发展思路大加赞扬; 8、2018年7月下旬开始,网上出现“告别航天科研单位”和“最后的激情——我国商业航天的黄金时代”等标题文章,引发人们对商业航天热潮退去、国内商业航天企业生存面临危机的担心; 9、2018年8月上旬,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召开的新材料产业发展论坛上,集团总经理袁洁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航天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是面临的首要任务.... 好了,大致的情况就是这样,下面我来说说自己的看法。
从改革的初衷来看,把商业航天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来进行分离和改制其实是比较合理的,毕竟商业航天涉及的领域比较多,有商业性质的,也有公益性质的,还有军工配套的,作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央企,把部分业务作为子分公司分出,引入社会资本,做大做强,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从新闻里看到,这次改制的初衷其实是为了“激发活力”“提高效率”,也算符合中央对于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要求。 从改革的具体执行来看,整体是比较顺利的,商业航天的老大----中国商飞先分开独立,接着引入国资和民营资本,成为混合所有制的典范,并在A股成功IPO,为其他涉及商业性质的业务板块独立做了很好的示范。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此次改革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 个人认为,混合所有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的一大重要变革,它的本质在于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通过产权的多样性和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只要是涉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领域,都可以而且应该按照这一原则来进行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以商业航天为代表的军民融合领域,正是适合采用混合所有制这种制度安排,也能够并且也应该充分发挥它作为市场参与者应尽的功能和作用。
但是,我们需要分清的是,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它是属于“形”的范畴,而如何运作好这种“形”,让它的内涵体现出真正的“神”,这才是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我们看到,中国商飞作为混改的成功范例,它是怎么运作的呢,我们从它的官网上看到一个信息,它目前已经掌握了三大核心技术,分别是:先进复合材料研制及成型技术、大型民用飞机设计和制造技术、电子电气系统集成技术。
看到这里,我们就知道,所谓混改,关键不在于你是国有还是民营,关键是看你是不是掌握了一整套核心的技术和能力,如果像商飞这样,虽然企业性质改变了但核心技术能力却得到了加强,我觉得这样的混改就是成功的。反之,如果你没有弄明白自己该干什么,稀里糊涂就改了,那可能不是混改,而是乱改。所以我认为,混改会不会影响研发进度,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够保持和增强你所从事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