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返程投资外汇?
“返程投资”的概念最早由海外华资企业回流引起,现在泛指一切外币资金通过非贸易和非直接投资渠道进入国内 《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直接或间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外汇投资或融资,应当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境外机构和个人设立项目公司的,应当提供其母公司或者股东合法持有的外汇证明; (二)境外个人购买大额不动产的,其资金来源应当合理,并应当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文件。
根据上述规定,“外汇登记证”是境外投资者进行投资或融资时必须提供的基本文件之一,也是外汇局核批其投资或融资额度的主要依据。我们一般建议客户先办理好“外汇登记证”之后再开展其他投资行为,以免因审批时间过久而导致手续延误、资金成本上升及产生不必要的银行费用等。
目前国家对外汇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对资金的流入、流出也制定了详细的监管政策。其中,涉及外资进来的管理有:外商投资管理、入境投资许可、外汇登记、海关通关;涉及资金出来的管理有:境外投资备案、外汇注销登记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