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助力科技创新?
明确一点,我们并不支持“以税收手段促进科技发展”的观点。 理由非常简单——税收是一种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而干预本身就有其成本,在政府能力没有明显证据显著增强的情况下(比如财政收入高速增长或负债率低到可以忽略不计),这种干预带来的损失远大于其所得。 我们知道,企业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其决策的最优原则是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也就是说当企业每增加一单位产出所增加的收益大于其为这一单位产出所付出的代价时,这一单位的产出就是可获得的,否则就是得不到的。同理,对于政府而言也是一样的,只不过政府支出的是纳税人的钱而不是自己的钱,因此不能单纯的用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来计算,而应该用收益减去成本的净收益来比较。我们知道,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最优生产规模通常是由要素的供给情况决定的,要素的供给越充足,生产的规模越大;反之则小。同样,政府的科技支出也应该根据其可获得的最大收益来定,如果收益小于支出,那就是不值得做的。
从要素供给的角度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最紧缺的不是资金也不是人才,而是技术和知识。虽然现阶段我国投入研发的经费居世界第二位,但绝大部分都是给研究型大学和企业研发的,真正用于应用技术研发的钱并不多且这部分钱的利用率并不高(很多所谓的应用技术其实只是换了个包装的应用研究而已)。相比之下,日本和美国在二战后几乎把全部力量都集中在应用技术上,因此战后经济腾飞并成为世界经济领先国家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说,只要我们能解决技术问题和知识问题的供给问题,经济增长和质量提升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而这正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