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必须交吗?
上海实施生育保险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险合并缴费,也就是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但参加生育保险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五十三条:“……国家实行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妇女获得安全、卫生的怀孕生育条件……”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国家建立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2.企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是其法定义务;
3.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生育保险费;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生育保险费;
5.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依法处置与职工生育保险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
总之,企业必须给其从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缴或少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