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要求吗?
一、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须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 在申请贷款时,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也没有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 申请人及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债务,且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京房公积金委〔2018〕59号)等相关规定的限制交易条款;
4. 所购房屋性质为住宅用,且在北京市建设(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5.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6. 购买二手房的,卖房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办妥抵押手续,银行已发放贷款;
7.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之和,而且不能超过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
三、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房贷利率标准执行。自2019年6月28日起LPR利率新机制执行之后,5年以上商业房贷基准利率为4.9%,而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则持续维持在3.25%的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央行降息了,但是北京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目前仍保持不变。
四、贷款期限 最长可达30年,与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