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北京居住证?
2015年4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市居住证》,对于外埠人员的管理有了进一步细化和严格的要求。 办理条件 来京人员在京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有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的记载(不含补缴) 有合法稳定就业;
有合法稳定住所;
年满16周岁;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注:申请人须提供申请当月前六个月的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纳税情况特殊的人员需一并提供个人的工资发放流水清单),以及相应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 除上述条件以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近5年内有刑事犯罪或治安处罚记录;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接受处理; 属于危房户或者危险房屋承租人的;
出租人未取得房产证、租赁合同未经房管部门备案的;
居住在违法建筑内的;
其他管理部门认为不应当给予办理的情况。
申请材料 一寸彩色照片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海淀区申请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工商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在京暂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北京市居住证》,须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同时交验申请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申办《居住证》的原因及电话号码;
在京购房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含房地产权证或在建房审批单的复印件]。 对于租住房屋的,提交由产权单位出具的有产权单位法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盖章认定的《房屋使用权证》复印件[如为直管公房,应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空白页加盖公章)],以及承租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以上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和提供授权查询相关材料 公安审核完毕后,将材料转至房屋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制作并发放《北京市居住证》 申请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办理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北京市居住证》。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办理